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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著作权合理使用(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的13种情形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6-06-28 03:26:08     发布时间:2021-09-29 16:50:01     作者:财税小编-董歆



摘要:什么是著作权合理使用(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的13种情形是什么)一般情况下使用他人的作品都需要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一定的报酬,但是在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这种情况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什么是著作权合理使用(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的13种情形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使用他人的作品都需要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一定的报酬,但是在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这种情况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那么什么是著作权合理使用?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的13种情形是什么?小编进行了汇总,大家一起分享学习。

  一、什么是著作权合理使用?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且无须支付报酬的一项制度。

  二、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适用条件

  构成著作权合理使用,一般须满足以下适用条件:

  (一)被使用的作品必须已经发表;

  (二)使用作品的目的必须是出于非商业用

  (三)合理使用不应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以外的其他合法权力;

  (四)合理使用还需尊重被使用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使用作品必须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的出处等。

  三、著作权合理使用的13种情形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著作权合理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十三种情形。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希望大家通过大通天成小编的介绍能对    有一个更为深入的认识。如果有其他相关疑问,或者有需要办理注册公司,欢迎咨询大通天成在线客服,也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13391522356,我们有专业人员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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