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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登录入口:http://rs.binzhou.gov.cn/)

更新时间:2026-08-13 21:38:35     发布时间:2024-02-27 16:49:43     作者:财税小编-晓可



摘要: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登录入口:http://rs.binzhou.gov.cn/)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滨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zhou.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上(http://rs.binzhou.gov.cn/)上查阅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法规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部门文件等。

  2.机构职能: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办公电话等。

  3.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等。

  4.规划计划 :本机关年度计划及专项规划等。

  5.行政许可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及行政许可决定等。

  6.处罚强制信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及行政处罚决定等。

  7.政府重点工作:承担民生实事、部门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8.通知公告:本机关发布的通知及公告。

  9.人事信息 :人事任免事项、招考录用计划、公示公告及其他信息。

  10.财政信息 :本机关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资金公开情况。

  11.政府采购:部门政府集中采购实施情况。

  12.重点领域 :主要包括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社会保险、就业创业领域的有关工作。

  13.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等。

  14.政务公开组织保障 :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以及政务公开培训考核情况。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1.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binzhou.gov.cn)。

  2.滨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nzhou.gov.cn/)。

  3.《滨州市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binzhou.gov.cn/zwgk/zfgb)。

  《滨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由滨州市人民政府主办,是滨州市政府统一刊登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威发布渠道,集中、全面、准确刊登市政府及各部门重要政策文件。主要刊载:市政府公布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市政府批准的有关机构调整、行政区划变动和人事任免等决定;市政府各部门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领导同志批准登载的其他重要文件。《滨州市人民政府公报》每月出版,全年12期。赠阅范围: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基层村(居、社区)委员会,县以上图书馆、档案馆、综合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公众可通过遍布全市的2905个政府公报赠阅点(http://www.binzhou.gov.cn/zwgk/news/html/1598268082657189890)现场查阅政府公报,在市、县(市、区)综合服务大厅免费取阅政府公报,也可登录滨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政府公报”栏目,或通过微信扫描“滨州市人民政府公报”二维码查阅政府公报。

  在市档案馆(滨州市滨城区府后街235号市档案馆楼;查档电话:0543-3165836;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 14:30-18:00夏季)、市图书馆(滨州市黄河十二路662号;查阅电话:0543-3213968;查阅服务时间:8:30-17:30冬季 ;8:30-18:00夏季,周一闭馆)、市政务公开专区(滨州市黄河十二路776号;查阅电话:0543-3178012;查阅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14:30—18:00夏季)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公众可查阅《滨州市人民政府公报》或浏览滨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4.滨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https://www.binzhouw.com/bzfb/index.shtml)。

  5.“滨州人社发布”微信(wx76f43b52d45c641a)、“人才滨州”微信公众号(rencaibinzhou)。

  6.设在二楼大厅的政府信息公开“一点通”触摸屏。(更多请点击:http://binzhou.gov.cn/news/html/1632932560292052994)、报刊、广播、电视等。

  同时,在市档案馆(地址:滨州市滨城区府后街235号市档案馆楼;查档电话:0543-3165836;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冬季 14:30—18:00夏季)、市图书馆(地址:滨州市黄河十二路662号;查阅电话:0543-3213968;查阅服务时间:8:30—17:30冬季 ;8:30—18:00夏季,周一闭馆)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接收渠道: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www.binzhou.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1881&groupid=6466&userids=G6466)。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方式

  1.当面提交

  滨州市黄河十二路877号建大大厦906,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滨州市黄河十二路877号建大大厦906

  邮政编码:256603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夏天);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冬天)

  联系电话:0543-8173055

  传 真:0543-8173036

  2.信函提交

  来信请寄: 滨州市黄河十二路877号建大大厦906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收),0543-8173055,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 256603 。

  为便于信函申请安全寄达和可追溯、查询,请申请人尽量通过邮政挂号信、EMS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门户网站进行在线申请,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binzhou.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1881&groupid=6466&userids=G6466)。

  网上申请受理邮箱地址:rsjbgs@bz.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注明联系方式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滨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在滨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领取或在“中国滨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流程

  1.依申请公开现场受理流程

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jpg

  2.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流程

依申请.jpg

  (四)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3.公开申请补正程序:根据《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4.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5.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或可以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滨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滨州市黄河十二路877号建大大厦906。

  邮政编码:256603。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夏天);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冬天)

  联系电话:0543-8173055

  传 真:8173036

  电子信箱:rsjbgs@bz.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渠道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电话:0543-3163010;传真:0543-3163311)投诉举报。

  办公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85号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冬天);8:30-12:00,14:30-18:00(夏天)(工作日)

  电子信箱:sfbxxgk@bz.shandong.cn (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二)救济渠道:

  1.行政复议机关:滨州市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滨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367号交通大厦

  邮政编码:256603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工作日);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3-3090017

  传  真:0543-3361840

  电子信箱:bzsfj@126.com

  2.行政诉讼机关:滨城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七路956号

  邮政编码:256600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冬天);8:30-12:00,14:30-18:00(夏天)(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3—8109666

  电子邮箱:bzsbcqfy@bz.shandong.cn

(图文来源于: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bin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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