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天成

13391522356
全国咨询服务:8:00-22:00

知识库> 行业动态>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和专利保护的策略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和专利保护的策略

更新时间:2026-08-23 20:01:36     发布时间:2019-11-20 13:51:45     作者:财税小编-王晓月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和专利保护的策略

  1、先以商业秘密保护,后申请专利保护

  对于有些技术成果,并不是研发一取得成功,就一定要急于申请专利保护,可以首先以商业秘密的形式暂时加以保护,等到时机成熟时或者认为有必要时才转而申请专利保护。

  2、以商业秘密为主,专利为辅的保护

  技术成果所有人可以就发明创造的大部分内容选择商业秘密保护,仅就配套技术的某一个环节或某个配件申请专利。其目的在于:商业秘密一旦泄露,他人仍不能完全应用此技术生产出成套完整的产品,或者仍需与商业秘密的所有者签订专利许可合同,才有可能生产出配套产品。

大通天成

  3、以专利保护为轴心的商业秘密保护

  这种保护方式常用于如下情况发生时:使用公开的这部分专利技术可以生产出某个产品的主件,该主件本身可以单独成为产品,但如果不掌握商业秘密的内容,仅依专利生产出主件,市场极为有限,甚至毫无市场。其优点是即使商业秘密被他人设法攻破,专利仍可成为第二道保护防线。

  4、以商业秘密为轴心的专利保护

  这是指对一项技术成果的大部分内容申请专利保护,仅就其中最为核心的某一部分以商业秘密保存下来。通常是将最不易破密或最难得知的技术、方法或数据作为商业秘密,而且这一商业秘密往往是必不可少的,或者一旦少了它就达不到最佳效果。

  上述便是为您整理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和专利保护的策略”相关资讯,如有相关疑问直接拨打→13391522356←获得一对一服务咨询服务。如果这样还不够,不如尝试扫码关注大通天成公众号。

大通天成

热门搜索
热门阅读
相关推荐
    没有更多相关内容

产品推荐:

电话咨询
售前咨询电话

13391522356

在线咨询 官方微信
微信扫一扫

互联网资质服务

qc
售后投诉
微信扫一扫

售后投诉客服

qc
返回顶部